构成战时逃避服役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
战时逃避服役罪既遂的责任追究情况如下:
当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且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解释下相关概念,“战时”通常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也以战时论。而“情节严重”常见的情形包括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该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
相关 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战时逃避服役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具体有哪些表现呢?
在一些特殊时期,可能会涉及到服役相关问题。想了解一下战时逃避服役罪中,主观方面具体是怎样认定的,有哪些常见情形;客观方面又有哪些具体行为表现,怎样才算符合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构成战时拒绝服役罪需要满足哪些具体条件呢?
在了解相关法律时,对战时拒绝服役罪的构成条件不太清楚。比如在具体的行为表现、涉及人员范围以及主观心态等方面存在疑惑,想知道怎样的情况才会被认定为构成此罪。
构成逃离部队罪 既遂该如何判刑?
我对逃离部队罪既遂的判刑情况不太清楚。我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此罪,不同情况下判刑的幅度依据是什么,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战时和非战时的界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构成逃离部队罪会如何判刑?
我对部队相关法律不太了解,想知道要是有人构成了逃离部队罪,在判刑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是有统一标准,还是会分不同情况呀?就想弄清楚这方面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构成战时逃避征召罪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我是一名预备役人员,最近了解到战时逃避征召罪相关内容,不太清楚具体构成要件,比如怎样的行为算情节严重,主观方面具体怎么界定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