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伤人会怎么处罚?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人,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车跑了。现在特别后悔,也很担心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想知道肇事逃逸伤人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罚的,有没有从轻处理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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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伤人的处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一般可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来说,逃逸者需要对伤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损失进行赔偿。 从行政责任来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逃逸者驾驶证被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在刑事责任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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