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案件怎么减刑?
我和邻居因为一些小事起了冲突,一时冲动把对方打伤了,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现在很后悔,也积极赔偿了对方。我想知道,这种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在法律上要怎么争取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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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对于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如果想要获得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在故意伤害邻里纠纷的案件中,犯罪分子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也是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的情节。如果在服刑期间,犯罪分子能够积极改造,遵守监规,通过自己的良好表现和立功行为,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不过,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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