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名录该如何解除?


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通常有几种常见情形,不同情形对应着不同的解除方式。 首先,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之前没按时在规定时间向工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导致被列入异常名录。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登录相关公示系统,把之前没报的年度报告补报上去并公示出来,之后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移出申请。 其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就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地址变更了没及时去工商部门登记,或者原来登记的地址无法联系到企业,就会被列入异常。这时企业要先去工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或者证明在原地址还能联系到企业,工商部门核实没问题后就会把企业从异常名录中移出。 再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企业需履行公示义务后,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这意味着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公示一些应当公示的信息,比如股东出资情况等,企业要及时把这些信息公示出来,然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最后,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果企业公示的信息有虚假成分,被查出来列入异常名录,那么企业要先把虚假信息更正为真实准确的信息,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总之,企业想要解除异常名录,要先确定自己是因为哪种原因被列入的,然后按照对应的办法去解决问题并申请移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