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家企业突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但我们觉得这不合理。不清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时,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要准备哪些材料,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具体的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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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异议时,是有相应的救济途径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企业经营相关规定的企业进行的一种公示管理措施。如果企业被错误列入,会对企业的信誉、经营活动等产生不利影响。 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里的书面申请就是企业要把自己认为不应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理由写清楚,而相关证明材料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准备。比如,如果是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的,企业可以提供能证明现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正常联系的材料,像水电费缴纳凭证、租赁合同等;要是因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的,企业可以提供已按时公示的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经核实,企业确实不应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作出移出决定,恢复企业的正常状态。所以,企业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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