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了在异地怎么补办?


身份证是我们身份的重要证明,当身份证过期时,在异地也可以进行补办。首先,补办异地身份证有一定的适用对象。在异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都可以在异地办理。但存在一些不予受理的情形,比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情况,是不能异地办理的。 补办时所需的材料,通常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具体的办理流程,第一步是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是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是居住地领证。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办理费用方面,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依据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规定保障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