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医疗保险怎么自己续交?


辞职后自己续交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及相关要点: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 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个人可采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延续医疗保险的缴纳。一般需要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费主体变更手续,选择好自己想要缴纳的档次,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缴纳即可。部分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纳是按年度计算的,也就是一次缴一年。 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向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咨询清楚,按年度扣费的话,如在短期内又重新找到工作,个人多缴的那部分是采取什么方式返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找正规的社保代理公司代缴**: 这种方法可以和在职人员一样,保证“五险一金”的缴纳。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挂靠在社保代理公司旗下,但是所有的费用都必须自己承担,此外还要向代理公司缴纳一部分的服务费。 **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在终止与原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后、仍未找到新的工作岗位或者选择以灵活就业形式在本地生活的人士,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或领取完失业保险金期限满之后)的第三个自然月内,有资格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从成功缴纳费用的那一天开始,享有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并且,在接下来的下一年度的申报缴费期间内,还可以继续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事宜。 需要强调的是,医疗保险的停交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将会被视为重新开始计算连续缴费年限。自医疗保险停交的次月起,参保人将无法再享有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关权益。此外,从欠费之日起的第三个月内,除了需要补足欠缴的费用外,还需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