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后,欠债该如何偿还?


当公司宣布破产后,欠债的偿还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首先,要明确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被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包含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债务人财产的费用,还有管理人的报酬等;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债务。这些费用和债务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能顺利进行。 之后,破产财产会按以下顺序清偿其他债务:第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毕竟职工在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第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缴纳社保和税款是公司应尽的义务。第三,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就按照比例分配。比如,在普通破产债权这个顺序里,如果可供分配的财产只有100万,而所有普通债权加起来是200万,那么每个普通债权人只能按比例获得自己债权的一半。 另外,担保债权在破产场景下具有优先受偿地位。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有特定资产为某些债务做了担保,那么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先就该担保资产优先受偿。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概念: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普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清偿顺序中排在较后的、无特定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