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办理身份证挂失和补办?

我不小心把身份证弄丢了,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理挂失和补办。想了解下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是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吗,还是在异地也能办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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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补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当不慎丢失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是十分必要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身份证挂失和补办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身份证挂失。身份证挂失主要是为了避免他人冒用你的身份证进行不法活动,降低可能带来的风险。目前,在我国身份证挂失并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你可以选择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报挂失,也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挂失申报。同时,还可以通过网络或者电话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备挂失情况。 然后是身份证补办。补办身份证分为本地补办和异地补办两种情况。如果是在本地补办,你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办理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你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最后缴纳证件工本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对于异地补办身份证,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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