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了怎么挂失补办?


当身份证丢失后,挂失补办是非常重要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法律依据。 首先是挂失,在我国,目前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挂失身份证,但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进行挂失。挂失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另一种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挂失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挂失程序,但从保障自身权益出发,挂失是一个有效的预防措施。 接着是补办,补办身份证分为本地办理和异地办理两种情况。如果是本地办理,本人需携带户口簿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办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若是异地办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申请人需要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一般情况下,办理身份证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