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诈骗追溯时效最长是多久?
我在吉林遇到了诈骗的事儿,被骗了不少钱。现在还没抓到诈骗的人,我就想知道在吉林这边,针对诈骗这种犯罪行为,追溯时效最长能有多久呢?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是不是就没办法追究对方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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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追溯时效”这个法律概念。追溯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人进行追诉;一旦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追诉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对于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到吉林地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数额的认定是参照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来确定的。当诈骗数额较大时,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就是五年;当数额巨大时,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当数额特别巨大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二十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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