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闲房屋物业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我有一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住人,最近收到了物业的缴费通知。我想知道对于这种空闲的房屋,物业的收费标准和正常居住的房屋一样吗?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或者特殊规定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情况,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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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空闲房屋的物业收取标准是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首先,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也就是说,物业收费标准通常是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对于空闲房屋,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房屋闲置未使用,业主也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或物业区域的,包括对公共区域的清洁、安保、设施设备维护等,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闲而停止或减少成本。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空闲房屋的物业费收取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例如,有些地区规定空闲房屋业主可以向物业申请,经确认后按照正常物业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如70% - 90%)缴纳。但这种优惠通常需要业主主动提出申请,并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房屋连续闲置一定时间等。所以,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空闲房屋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优惠条件,您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咨询并申请相应的优惠。 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该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在空闲房屋物业费收取问题上存在争议,业主可以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反映情况,寻求调解;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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