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对空置房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有套房子空置了一段时间,不知道物业该怎么收费。想了解下物业法里对于空置房有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是全额收还是有一定比例的减免,希望懂的人能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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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并没有专门一部叫做《物业法》的法律,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各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 在物业服务关系中,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一系列服务。而业主则有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对于空置房的收费标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规定空置房业主应全额缴纳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是面向整个小区,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服务成本。例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安保巡逻等,这些服务的成本不会因部分房屋空置而降低。 但也有一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空置房业主少交一定比例的物业费。比如有的地区规定,空置房业主可以按照正常物业费标准的70% - 90%缴纳。不过,通常需要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空置房报备,并经过一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享受这种优惠。 所以,如果您想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空置房的具体收费标准,建议您查阅当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价部门,也可以与您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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