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子物业费如何计算?

我有一套房子空了挺长时间没人住,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让交物业费。我不太清楚这种长期没人住的情况,物业费到底该怎么算。是全额交,还是能少交点?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上,针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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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子,物业费的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屋尚未交付导致没住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简单来说,就是房子还没交到你手上,这期间的物业费就不用你操心,由建设单位来承担。 要是房屋已经交付给业主,但业主未实际居住,正常情况下物业费向业主全额收取。不过,要是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协商一致,部分地区可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这是因为虽然你没实际居住,但物业依然为小区提供了诸如安保、保洁、绿化等服务,这些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的,并不因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停止。 此外,如果所在城市有空置房减免政策,并且业主与物业公司办理了相应的手续,那么物业费也会相应减少。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小区内存在未完工建筑,业主也可以申请物业费打折。 相关概念: 空置房: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未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讲就是建成后一直没人居住使用的房子。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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