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


在专利领域,当出现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况,而双方对于强制许可使用费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时,就需要请求裁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概念。专利强制许可,是指国家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不经专利权人同意,授权他人实施专利的制度。而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则是获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专利权人支付的使用专利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接下来,介绍请求裁决的具体步骤。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请求人需要提交《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要明确请求裁决的事项、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要附上专利证书复印件、强制许可决定文件等能证明专利情况和强制许可情况的材料。 第二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是负责处理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的机构。请求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当面提交的方式,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该部门。 第三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对请求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者说明情况。双方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步,作出裁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结束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准备充分的材料,并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