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民事欠款起诉状后该如何应对?


当收到民事欠款起诉状后,可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如果欠款行为属实,那么从根本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应该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意味着按时还款是借款人应尽的责任。 要是确实没有偿还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及时找原告协商解决。常见的解决方法比如延时还款或者分期还款等。《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你可以真诚地向原告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尝试争取对方的理解,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可以选择撤诉。 若对原告的起诉行为有争议,或者没有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该在15天内递交答辩状。《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要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不过要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另外,在整个过程中,你还需要确认诉讼主体资格和起诉事实是否成立,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同时,要积极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理案件。若经济困难,还能申请法律援助。 相关概念: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诉讼主体资格:是指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应诉并承担相应诉讼后果的资格。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