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摸清财产后会怎么判?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已经把家里的财产情况摸清楚了。但不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怎么进行判决。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我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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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判决是一个重要问题,会根据不同财产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通常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考虑房子的实际居住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将房子判给一方,然后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其次是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归个人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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