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一岁几个月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孩子才一岁几个月。我很纠结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判,我想要孩子跟我,但又怕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一般是怎么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会改变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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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关于一岁几个月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考量的。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一岁多的孩子尚处于幼儿期,通常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从生理和心理需求来说,母亲能更好地满足孩子成长的需要。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抚养权判给父亲。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这种情况下母亲的身体状况可能不适合照顾孩子,继续由母亲抚养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抚养孩子并且保证能给予孩子良好的成长环境;还有母亲主动放弃抚养权,而父亲愿意抚养且对孩子成长无不利影响等情况,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经济条件都不足以抚养子女,或者存在其他无法抚养孩子的特殊状况时,抚养权最终归属则由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法院会全面考察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总之,法律的出发点始终是保障孩子能在一个相对稳定、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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