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岁小孩离婚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一岁小孩抚养权的判决,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相应考量原则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从法律规定的大原则来讲,两个一岁的小孩,在一般情况下,大概率是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的。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这很好理解,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的传染病,可能会传染给孩子,影响孩子健康,这种情况下就不适合由母亲抚养。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就是说母亲明明有能力照顾孩子,却不尽心照顾,而父亲希望孩子跟自己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随任意一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核心原则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双方的教育背景,哪一方更能促进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还有双方的品德、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总之,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在一个相对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生活、教育等各方面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抚养义务:指父母对子女有提供生活保障、照顾生活起居、教育培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