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大孩子在父母离婚时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孩子只有10个月大,抚养权的判定会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10个月大的孩子还处于婴儿期,通常更需要母亲的哺乳、照顾和陪伴,母亲能给予孩子更多的温暖与关怀,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比较有利。 不过,这一原则并非绝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比如,若母亲长期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母亲尽管具备抚养能力却未尽到抚养义务,而父亲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等,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共识,都认为让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父亲生活,并且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任何不良影响,那么这种决定也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核心原则是要保障孩子的最大权益和福祉。除了上述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外,法院还会全面考量父母双方的实际养育能力、各自的经济条件负担、与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质量以及向孩子传递的关爱程度等重要因素。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后,法院还会针对探望权及抚养费等相关事宜进行妥善安排。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法院会合理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以保障这一方与孩子的亲情联系。抚养费则是用于保障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 相关概念: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