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宝宝3岁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宝宝3岁,法院通常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首先,法院会考虑孩子的生活状态。比如,一直以来孩子主要由谁照顾,哪一方在日常生活照料、陪伴上投入更多,这是一个重要因素。举例来说,如果宝宝一直是妈妈在带,妈妈在照顾孩子饮食起居、陪伴玩耍等方面付出很多,这对妈妈争取抚养权是比较有利的。 其次,双方的抚养能力也在考量范围内。这里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经济能力好的一方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稳定的居住环境能让孩子有稳定的生活。例如,一方有稳定的高收入工作,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生活保障,同时有宽敞舒适的住房,那么这在抚养权判定中会是优势。 再者,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也很关键。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这些不良行为会对孩子成长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抚养权的判定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父母双方在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前提下,还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综合各种因素,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维护孩子利益的角度出发,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决。 抚养能力:涵盖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方面,是判断一方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依据。 个人素质:指一个人的品德、行为习惯等方面,良好的个人素质对孩子成长有益,不良个人素质可能不利于争取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