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彩礼离婚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原告没有对彩礼提出主张,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对于彩礼是否需要归还已经达成共识,法院将遵循“无诉即无理”原则,不对彩礼争议部分做出裁决。 若仅有男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退还彩礼,经法院调查核实,若彩礼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可能被判定予以返还: 首先,双方并未正式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这很好理解,没登记就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要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其次,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并未实际共同生活便选择离婚。因为结婚后没有真正一起生活,彩礼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未实现,所以这种情况也可能要返还彩礼。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五条,这种情况符合应当返还彩礼的规定。 最后,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彩礼,导致自身生活陷入困境,在离婚之际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是考虑到男方因为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从公平角度出发的规定。当然,后两种情况都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首先夫妻双方应当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彼此间的财产问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总之,关于不给彩礼离婚怎么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 相关概念: 无诉即无理: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诉求,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处理相关争议。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离婚分割财产时,要优先考虑子女的生活需要,保障女方权益,对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适当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