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彩礼返还一般是如何判的?


在我国,关于离婚时彩礼返还的判决,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首先,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形下,由于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在法律上确立,彩礼给付的目的没有实现,所以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例如,两人只是订婚给了彩礼,之后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给付彩礼方要求返还彩礼是合理的,法院通常会判决返还。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婚姻的重要内容,如果登记结婚后却没有实际共同生活,那么彩礼返还就具有合理性。这里的共同生活,不仅仅指居住在一起,还包括在经济、生活等方面有相互扶持等情况。比如登记结婚后,因工作原因一直异地居住,没有共同的生活开支等情况,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也会支持。 第三种情况是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一般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绝对困难。例如,给付彩礼后,给付方家庭负债累累,连基本的住房、温饱都成问题,离婚时给付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案件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彩礼的数额,如果彩礼数额巨大,与当地经济水平不符,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这一因素;彩礼的用途,若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购买家庭用品、支付生活费用等,可能会酌情减少返还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婚姻持续时间较长,彩礼也可能部分或不予返还;双方过错程度等。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裁判结果。 相关概念: 生活困难:一般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