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给彩礼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结婚前就说好了会给彩礼,可到现在都没给。现在我俩感情出了问题打算离婚,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闹到法院,法官会怎么判这个事儿啊?是会让他补上彩礼,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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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男方必须要给女方彩礼。所以,丈夫不给彩礼这一行为,并不直接影响离婚时的判决结果。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不给彩礼不是法院判定离不离婚的关键因素,主要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其次,关于彩礼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这里可以看出,如果不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女方要求男方支付彩礼,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最后,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赔偿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不给彩礼不属于这些重大过错行为。 总之,丈夫不给彩礼离婚时,法院主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符合彩礼返还情形以及财产分割等法定规则来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在现代是按照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的财物。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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