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有两个孩子会怎么判?


离婚时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通常会按照如下规则进行: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婴幼儿阶段,母亲往往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从生理和心理需求角度看,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将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判给父亲抚养。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考量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工作性质和时间安排,如果一方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而另一方时间相对充裕能陪伴孩子成长,这会成为重要考量;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例如长期跟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突然改变环境可能对孩子心理产生不利影响等。 再者,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尊重他们的想法。 具体到两个孩子的情况,如果两个孩子都未满两周岁,大概率会都判给母亲抚养;如果一个未满两周岁,一个已满两周岁,有可能小的判给母亲,大的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来定,当然也存在其他判决结果;如果两个孩子都已满两周岁,法院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两个孩子都已满八周岁,法院会重点参考他们的意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问题时,要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对未成年人成长、发展最有利的决定。例如在抚养权判决中,会权衡父母双方各方面条件,保障孩子能在健康、稳定、关爱的环境中成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