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做绝育提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感情不太好了,老公之前做了绝育手术,现在他提了离婚。我有点懵,不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是肯定会判离吗,孩子抚养权又会怎么定,财产一般会怎么分呢,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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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方做了绝育手术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是是否判决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也就是说,男方做绝育手术本身不是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因素,关键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男方做了绝育手术,在生育能力上有变化,若双方经济水平等条件相近,绝育情况可能会被纳入考虑,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法院还会综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品德状况、与子女感情等。比如男方虽绝育,但在其他方面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像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那也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最后是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男方做绝育手术,可以视为其对家庭有一定付出,法官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予以考虑。 相关概念: 绝育手术:是指通过手术方式使人失去生育能力的医疗手段。 抚养协议:是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如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探视权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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