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妻子和老公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过不下去想离婚。但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会如何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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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怀孕妻子提出离婚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首先,从离婚请求权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怀孕的妻子是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而男方在这个时间段原则上不能提出。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妻子处于怀孕状态,后续养育孩子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所以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怀孕妻子的权益,适当多分给她一些财产。 最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在妻子怀孕期间,孩子尚未出生,不存在抚养权的判决问题。不过根据法律精神,等孩子出生后,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当然,如果母亲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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