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中打算离婚会怎么判?


在我国,关于怀孕中打算离婚的判决,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考量因素。 首先,在离婚的限制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法律对孕期女性的特殊保护。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决。 关于孩子抚养权,孩子出生后,一般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要是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当然,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 财产分割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男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得到适当照顾。 此外,如果符合法定情形,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比如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女方就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法院在判决怀孕中离婚的案件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法定情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一些情况,在离婚案件中,这些情形会影响判决结果,像前面提到的重婚、家暴等情况就属于法定情形。 损害赔偿:是指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过错方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赔偿,用来弥补对方在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