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儿子已经19岁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儿子今年19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怎么考虑儿子这方面的问题。是会尊重儿子自己的意愿决定跟谁生活,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想了解关于19岁孩子在父母离婚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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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儿子已经19岁,情况如下:首先,19岁的孩子属于成年人,从法律上来说,父母对其没有抚养权和监护权了。《民法典》规定,子女成年即年满十八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再由父母进行监护,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所以,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不过,如果孩子虽然19岁了,但存在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比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尚在校就读;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等,且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与父或母一方共同生活 ,另一方可能需要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即便孩子19岁,父母在情感上、生活中对孩子的关怀等责任依然存在。 总之,19岁孩子在父母离婚时,正常情况下法院不判决抚养权归属,但特殊情况会特殊处理。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简单说,就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能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比如签合同、买卖东西等的人。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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