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诈骗从犯如何判刑?


短信诈骗从犯的判刑,是要参照主犯的量刑,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得明确,什么是从犯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是从犯。简单来说,就是在整个短信诈骗活动里,不是挑头的、起主要作用的人,比如在诈骗前共谋时只是随声附和、被动接受任务,在实施诈骗行为中强度较小、对犯罪结果作用不大的人等,都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关于短信诈骗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如果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些差异。比如,有的地方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短信诈骗从犯,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如果主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从犯通常会在此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主犯与从犯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法院判处主犯有期徒刑3年,从犯可能会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等。法院一般会减轻20%至50%的处罚,具体幅度要根据从犯在共同犯罪里发挥的具体作用等因素综合判断。要是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很低,法院甚至可以免除对从犯的处罚,像主犯被判处拘役刑或管制刑,从犯在诈骗活动中没起到重要作用,就可能被免除处罚。 相关概念: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数额较大: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等情况,对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金额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也是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较高的情形。 数额特别巨大:同样是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对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非常高的一种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