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应该如何量刑?


敲诈勒索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量刑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数额较大”,通常是指涉案金额2000元至5000元,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多次敲诈勒索”一般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其次,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一般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当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80%,并且具备以下任一情况者,都可以视为“其他严重情节”: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进行敲诈勒索;以即将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以黑恶势力名义进行敲诈勒索;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进行敲诈勒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后,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80%,并且具备法律上规定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视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不过,如果敲诈勒索的金额虽然比较大,但是犯罪者自己承认错误,愿意把赃款还给受害者,还能赔偿损失,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其行为也可以被认为是情节轻微,不会被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不过相关部门还是会给行政处罚。比如存在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只收了很少的赃款,且不是主谋,再加上受害者的谅解,这些都可能成为减轻处罚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