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如何量刑?
我有个朋友(实际是我自己)参与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事,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量刑。想了解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量刑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是根据什么来判定刑罚轻重的,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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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的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对于该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主要根据销售金额来确定刑罚: 当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这里的销售金额,就是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比如张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卖了15万元,就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能要交一笔相当于销售金额一定比例的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如果李四销售伪劣产品达到了30万元,那么他就会在这个量刑幅度内被判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像王五的销售金额有100万元,那他要面临的刑罚就更重了。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赵六销售伪劣产品金额高达300万元,就可能会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财产方面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此外,如果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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