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多少克该如何量刑?


在中国,对于贩毒的量刑有着明确且严格的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下面具体说下不同毒品数量对应的量刑情况: 第一档是三年以下:如果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以及其他少量毒品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这里说的少量毒品,就是数量相对比较少的其他各类毒品。 第二档是三年至七年:要是存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情况;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第三档是七年至十五年: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比如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等多种情况),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罚金。 第四档是十五年至无期、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或者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这些情况会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并已构成犯罪的,不应实行数罪并罚,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总之,法律对于贩毒行为绝不姑息,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