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强奸罪既遂会如何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于构成强奸罪既遂的量刑如下: 首先,如果只是一般情形下触犯强奸罪,也就是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通常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说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简单来讲,暴力就是对妇女实施身体上的强制力量,像殴打、捆绑等;胁迫就是通过威胁、恐吓等让妇女不敢反抗;其他手段比如用药物麻醉妇女等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其次,如果存在一些加重情节,量刑就会更重。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并且会从重处罚。这是因为幼女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另外,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犯罪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这包括很多情况,比如使用非常残忍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的,像用捆绑、捂嘴、卡脖等方式;在行奸过程中肆意折磨、侮辱妇女的;长期多次对同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等弱势群体的。二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里的多人一般指三人以上,既包括多次强奸多名妇女,也包括一次强奸多名妇女,而且涵盖妇女三人以上,以及妇女和幼女总共三人以上(但不包括单纯幼女三人以上)。三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这里的公共场所指的是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员来往较多的地方。四是二人以上轮奸的,也就是两名以上男子在较短时间内,出于共同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实施强奸。五是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比如在强奸前或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还有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等情况。不过,如果是出于杀人故意先杀死对方再奸尸,那就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严重情节考量;要是强奸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等目的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则要数罪并罚。 相关概念: 轮奸: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奸淫幼女: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