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经济犯罪时检察机关应如何把握好立案程序?


在打击经济犯罪时,检察机关把握立案程序需要多方面考量。 首先,在立案审查期限和执法告知事项方面,要严格遵守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明确指出,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后,一般应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检察机关需监督公安机关在此期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同时,对于执法告知事项也要做到准确、及时,保障相关人员的知情权。 其次,立案审查手段有严格要求。一般情况下,立案审查应该秘密进行。不过,规定中对审查阶段可采取的手段无明确界定,但明确了不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和冻结这四项禁止性措施 。实践中,检察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采用请有关单位协助调查,或者依照规定的程序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如询问、查询、鉴定、调取证据等。但如果要询问被控告、举报对象或向其调取证据,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通过笔录形式加以固定。 再者,正确把握立案侦查的时机至关重要。当有基本材料可以表明“认为存在某一笔或某一次或某一人的犯罪事实”,且通过立案侦查可能进一步获取重要证据时;及时立案有利于进一步迅速扩大战果,有效打击犯罪时;如不及时立案将可能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或导致被控告、举报对象进行社会危险活动以及对证据、涉案财物等产生不良后果时;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仍不能获得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证据条件的,这些情况下检察机关都应考虑让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最后,面对立案审查中遇到的紧急情况,检察机关要指导一线经侦民警妥善处理和化解。这要求检察机关自身熟悉相关流程和法律规定,以便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相关概念: 立案审查:是指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所反映的或者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进行的必要审查和调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活动,也称案前调查或初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