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立案程序,与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特殊点。 首先,在材料来源、立案的基本条件以及大致的立案程序框架上,和成年人案件类似。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接收到报警、投诉、举报或者自首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信息后,会对这些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如果评估结果显示确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并且该案情属于当前司法机构或部门的管辖范畴之内,就会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不过,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立案有其特殊考量。一方面,立案对象不同,所以对立案对象年龄的审查十分关键。要重点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已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这些临界年龄,因为不同年龄段在法律责任认定上有很大差异。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心理的特点,使其极可能成为教唆的对象,在立案时,要查证未成年是否系教唆犯罪。同时,为贯彻教育、挽救方针,要扩大审查的范围,除应查明立案的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外,对认定案情有意义的材料,都要尽量予以查证。 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比如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将案件材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或通知其监护人严加监管、教育,并且要协调各方,落实帮教措施;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制作立案报告,应当着重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确切出生时间,生活、居住环境,心理、性格特征,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等有关情况。 此外,在整个立案及后续过程中,会更注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例如严格控制案件信息的公开披露,以防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相关概念: 刑事责任年龄: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不同年龄段在刑法中有不同的责任认定标准。 教唆犯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司法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