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到批捕的流程是什么


立案到批捕的流程涉及多个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当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 。这个文书就像是一份申请,向检察院说明为什么觉得这个犯罪嫌疑人需要被逮捕。制作好后,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然后将它和相关的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以此来提请批准逮捕。 接着,检察机关会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这些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通常采取办案人员先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再审核,最后由检察长来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对于那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审查批捕工作则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这是为了确保对这些特殊案件的审查更加严谨、公正。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一旦作出这个决定,公安机关就会立即执行逮捕行动。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机关会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同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并且会详细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要是案件还需要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当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如果有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不过,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这些对象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另外,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它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要是公安机关的意见没有被接受,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会立即复核,并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然后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 相关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其保障了整个立案到批捕流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法律规定这些流程,就是为了保证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关概念: 《提请批准逮捕书》: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详细记录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等内容,是检察院审查批捕的重要依据。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在立案到批捕流程中,主要涉及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当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或事实存在不足时,就可能会要求补充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