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有哪些行为?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不太清楚在这份合同履行过程中会涉及哪些行为,比如双方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相关的行为,还有哪些行为可能导致违约之类的,想了解一下租赁合同里一般都有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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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涉及到多种行为,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来进行详细了解。 首先是出租人的行为。从义务方面来看,出租人有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的行为,这是租赁合同成立后出租人的首要义务。比如,将房屋钥匙交给承租人,把车辆交付给承租人驾驶等。同时,出租人还有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以及维修租赁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租赁物出现损坏影响使用,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需要及时进行维修。 而在权利方面,出租人有收取租金的行为。这是出租人通过出租租赁物获取收益的方式。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接着看承租人的行为。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义务行为,这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并且要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比如租来的住宅只能用于居住,不能用于非法经营活动。若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在《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在权利方面,承租人有在租赁期限内占有、使用租赁物的行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租赁物出现损耗的,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承租人还享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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