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有哪些责任?
我最近打算租个房子,签合同前想搞清楚在租赁合同里,我和房东分别都有哪些责任。就怕到时候因为不清楚责任,出现一些麻烦事,影响正常居住。所以想了解下在租赁合同里双方具体都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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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着不同的责任。 首先说出租人的责任: 一是交付出租物,出租人要按照约定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 ,比如出租房屋,就得按时把房子的钥匙等交给承租人。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二是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像出租的设备要保证在租赁期能正常运行使用。 三是物的瑕疵担保,意思是出租人要保证交付的租赁物没有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如果租赁的车辆有故障影响正常驾驶,就属于物有瑕疵。 四是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即要保证承租人能正常使用租赁物,不会有第三方来主张权利干扰承租人,比如不能把已经抵押且可能影响承租人使用的物品出租。 然后是承租人的责任: 第一是支付租金,这是承租人最基本的责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二是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不能随意改变用途,要是租的住宅就不能擅自改成商业经营场所。 第三是妥善保管租赁物,不能故意损坏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租赁物损坏、灭失,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是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随意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或添加东西。 第五是通知义务,如果发现租赁物有损坏或者有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情况,要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六是返还租赁物,在租赁结束时,要按照约定把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如有损坏要修复或赔偿损失。 此外,如果租赁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当事人需互相返还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赔偿;如果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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