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程序究竟是什么?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刑事拘留的程序很感兴趣。想知道具体从申请到执行,再到后续处理等一系列环节是怎么操作的,各个环节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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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紧急情况时,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环节: - 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达到须刑事拘留的条件时,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最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 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要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检察院可协助执行。 执行环节: - 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若被拘留人拒绝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执行人员应加以注明。在必要时,执行人员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通知环节: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后续处理环节: - 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 - 若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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