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黑吃黑是怎么量刑的?
我知道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骗了别人的钱,结果这笔钱又被另一拨人给骗走了,也就是诈骗黑吃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给后面这拨人量刑,想了解下具体依据和可能的判罚情况。
展开


在法律上,“诈骗黑吃黑”指的是在诈骗犯罪过程中,犯罪人骗取的是其他犯罪分子通过诈骗等违法手段获得的财物。对于这种行为的量刑,依然会依据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公私财物”,并不区分其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说,即使诈骗的是犯罪所得,依然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黑吃黑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是诈骗的数额,这是量刑的重要依据,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二是犯罪情节,例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三是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虽然被骗的财物本身是非法所得,但诈骗行为依然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法律的权威性。 总之,诈骗黑吃黑的行为并不会因为被骗财物的性质而免除或减轻处罚,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量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