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最轻会怎么判?
我和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动手伤人,对方受了点轻伤。我很后悔,也愿意赔偿对方。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最轻会怎么判啊?心里一直很忐忑,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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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也就是说,一个人主观上是故意去伤害别人身体,并且实施了伤害行为,让对方身体受到了损伤,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最轻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管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一般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嫌疑人又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也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另外,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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