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主谋会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主谋的判刑是依据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节来确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网络诈骗主谋。在网络诈骗犯罪中,主谋通常是指组织、策划、指挥犯罪活动的人,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要对整个诈骗犯罪行为负责。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对于网络诈骗主谋,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除了诈骗金额外,还会考虑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主谋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主谋诈骗手段恶劣,比如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大规模窃取他人信息进行诈骗,或者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即使诈骗金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从而加重处罚。总之,网络诈骗主谋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