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是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概念。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是专门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争议的组织,其作用是通过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解决纠纷。 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接下来,说一下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是确定设立主体和类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立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参与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又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二步是组建调解委员会成员。如果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按照法律规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要通过合法的方式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第三步是制定调解工作规则。明确调解的程序、方法、期限等内容,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例如,规定调解申请的受理条件、调解的具体流程、调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 第四步是进行登记备案。将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相关信息,如名称、地址、成员名单、工作规则等,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以便接受监督和管理。 最后,要加强调解机构的能力建设。为调解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确保能够公正、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同时,要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评估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总之,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以确保其合法、公正、有效地发挥作用,为解决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