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免除离婚冷静期?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实在不想再拖下去,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这让我很苦恼。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免除这个离婚冷静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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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般来说,在协议离婚的流程中,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或者其他方式自行免除。不过,如果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要求,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但诉讼离婚相对程序复杂,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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