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签合同该怎么解决?


如果不幸被骗签了合同,不用过于慌张,是有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要清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就是说,您有权利要求撤销这份合同。还有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要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同样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 第一,保留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要尽量收集与合同签订相关的各种证据,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看看在签合同前对方有没有做出一些欺骗性的承诺;转账凭证也很重要,它能反映合同涉及的资金往来情况;还有对方的各种承诺,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的,都尽可能保留好。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第二,尝试协商。立即与对方取得联系,明确表明自己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提出解除合同或者进行合理修改的要求。要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了,但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少。 第三,投诉举报。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可以凭借他们的职权对对方的行为进行审查,有可能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第四,申请撤销。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那就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不过要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另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所以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 一旦合同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对方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给您造成了损失,还得赔偿您的损失。 相关概念: 撤销权:简单说就是您在发现被骗签合同后,有权利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让这份合同失去法律效力的权利。 欺诈行为:就是故意欺骗您,让您在不了解真实情况,违背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状态下签订合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