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解决,通常有协商和诉讼两种途径。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一种较为平和、高效的方式,指的是孩子的父母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等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能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但需要注意的是,协商达成的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那么就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时,法院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其真实的生活需求。 无论最终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