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征地拆迁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多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行政复议**: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征地拆迁中的补偿决定、征收决定等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时,可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会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例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就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其优势在于可以跳出某个区域,避免地方保护。 **行政诉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告官”。当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在征地拆迁纠纷中,若对征收程序、补偿安置等行政行为有异议,都可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比如,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就开始征收程序,被征收人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民事诉讼相对较少,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适用。比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可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如果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可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常见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 **协调裁决**:对于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协调是裁决的前置程序,未经协调不能进入裁决。 **协商调解**: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征地拆迁的相关事宜进行坦诚沟通与协商,尝试达成一致意见,这是较为温和且直接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还可申请行政调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协调征地拆迁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 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土地权属证明、拆迁补偿协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