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财产归属查不清该如何解决?

我最近打算离婚,但是有些财产的归属不太明确,不知道到底算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财产归属查不清的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是会直接都当成共同财产分,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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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如果财产归属查不清,首先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某项财产,如果一方主张它是个人财产,那么该方就有责任拿出证据来证明。 如果主张为个人财产的一方无法提供有力证据,并且法院也没办法收集到能证明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时,按照法律规定,这项财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由双方先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未涉及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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