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有经济纠纷该怎么解决?


卖房人有经济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协商**:这是最理想且对双方都较为有利的方式。买卖双方基于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直接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自行解决纠纷。比如,双方可以就纠纷涉及的金额、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友好的讨论,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相关机构或第三方进行调解。例如,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调解;合约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庭在一方提出请求时,也都可以担任调解者。调解过程中,调解方会秉持平等、公正的原则,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矛盾。 **仲裁**:当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且双方在事前或事后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将争议提交给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需要有明确的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结果。 **诉讼**: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同时,在卖房过程中还需注意,如果诉讼涉及债务、赔偿等事项,当事人不能以恶意低价出售或赠与房产来逃避债务,否则其与买家之间的合同可能会被视为可撤销合同。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